被公司以学历造假为由开除陈述1.入职时公司对学历并无明确要求,本人已符合公司录用标准,订立劳动合
更新时间:2017-07-20 13:13:55
问题描述:
被公司以学历造假为由开除
陈述
1.入职时公司对学历并无明确要求,本人已符合公司录用标准,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人并无欺诈行为。
2.入职两年后,因人事信息更新,本人虽提供了虚假学历证明,但不是以为了在公司谋求职位或是升职加薪为目的,没有对日常工作有任何影响,没有造成公司任何损失,且曾多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本人认为学历不构成合同无效的基础。
以上情况属实,请问是否可以得到相关法律支持,获得劳动合同解聘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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