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15日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任客服,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6月22日上
更新时间:2017-06-30 16:41:15
问题描述:
我5月15日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任客服,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6月22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现正在休病假中,公司以我的伤影响工作又是试用期想辞退我,我说去劳动局告公司,公司又说给我调岗和补签劳动合同,我说等病假休完了再说,我现在可不可以说公司违法不签劳动合同和没买社保为由单方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后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讨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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