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三环零星占地拆迁,土地承包证2004年换了新证,在2010年再次把土地面积换成航测面积的新证
更新时间:2017-06-03 05:48:15
问题描述:
我们家是三环零星占地拆迁,土地承包证2004年换了新证,在2010年再次把土地面积换成航测面积的新证,因199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三十年不变,我哥和我姐在2001年因结婚把户口迁到城镇了(土地没退出),上面是三个人名字五个人的土地,这次拆迁有个文件规定,有死亡人口、户口迁出的可以分户计算,按照该文件我所占的地就可以拆迁,并为此我多次咨询村干部和三环拆迁办就这文件讨论并确认,现在我把该填的申请都已递交上去,镇拆迁办去不认这条件了,说要按2004年土地证上面人名为准(2004年土地证上也是三个人,土地证是3.30亩),我以前有多次找他们确认分户条件,从没提到按04年的土地证来办理,现在突然说按这个办理,拆迁办又没文件支持,我该怎么来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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