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和弟弟一家三口(一共五口人),由拆迁所得三个两居室,父亲是拆迁人,母亲和弟弟一家三口是安置人(
更新时间:2017-06-14 16:26:34
问题描述:
我父母和弟弟一家三口(一共五口人),由拆迁所得三个两居室,父亲是拆迁人,母亲和弟弟一家三口是安置人(拆迁政策是每人50平米安置补偿),由于父亲和母亲年货70岁,不愿补办结婚证(确定产权人必须有结婚证),所以确定产权人为第第。父母和弟弟愿意将其中一个两居室一半的份额给我,条件是等父母去世后在分。请问律师这种协议怎么写才能保证父母去世后我能得到给我的份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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