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下属分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擅自调动我的工作地点,且协商无果,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后,我向分公司发出了
更新时间:2017-06-03 07:41:24
问题描述:
国有企业下属分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擅自调动我的工作地点,且协商无果,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后,我向分公司发出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单位确认收到以后,单位以彩信的形式回复我说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理由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同时要我去调动后新单位去上班否则就按旷工予以辞退,十五天后单位以彩信的形式向我发出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我旷工15天.我没有理睬,现在劳动仲裁还没有开庭,调解的分歧是我2011年进入同属于这家国企的另外一个分公司2015是通过调动到同属于这家国企的现在这个分公司,所以就2年工龄还是7年工龄有不同的意见,我想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我应该按多少工龄计算我的补偿金,鉴于这种情况我应该还可以主张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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