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也未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仲裁能争取双倍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7-05-27 20:21:05
问题描述:
入职时公司表示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老乡就和招聘经理说,既然公司不签劳动,填写个人资料不是泄露个人隐私吗?招聘经理说那就是形式,随便写下,留个电话就行。老乡就在入职表里随便写个网名,留了个电话,没有填身份信息。交了200工衣费就入职了。5个月后,公司换了经理,老乡和新任经理产生矛盾,经理就停了老乡的工作并且拒发老乡一个多月的工资,老乡申请仲裁,公司未出庭答辩,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一个多月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但公司拒绝履行生效裁决(老板认为老乡是和经理闹矛盾,应该问经理赔偿,而裁决书出来时,当事经理已离职)后来老乡听说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给两倍工资,就再次申请仲裁要求两倍工资,公司拿出老乡的入职表,否认和老乡有劳动关系(入职表所填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没填身份证号码,留的电话是日常所用电话。)请问1:这种情况老乡能得到两倍工资吗?2,公司未履行第一次裁决,未给付工资和补偿金,那劳动关系是不是就没有解除?那公司是否要支付停止老乡的工作到履行裁决这期间的待岗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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