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曾经的犯罪记录作为宣传是否侵犯隐私权?罪名是否扩大化成污蔑?
更新时间:2017-05-27 20:36:13
问题描述:
法律问题:一个女生(1986年生)2014年5月在广东, 因为判“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监6个月,同年11月左右释放出来。然后回到老家乡镇村里 ,重新做人,安分守己不违纪不犯法,过正常人的生活。在2015年到2017年间,该女孩 恋爱,结婚,生子,一切正常,生活平淡幸福。但是最近乡镇派出所方面 在派出所,广场门前到处张贴大幅海报 —— 2011--2016年 本县外流贩毒人员的宣传海报, 其中就有上述2014被判监的女孩信息(上面印有照片,没有模糊化处理,姓名家庭住址非常详细), 邻里乡亲通过口口相传,微信QQ等的快速传播,致使该女孩遭受各种污骂指点,同时公婆嫌弃,老公嫌弃闹离婚,给该女孩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 原本平淡幸福的生活完全被打破一去不复返,终日以泪洗脸笼罩巨大的阴影。 疑问一:原罪判决 容留他人吸毒罪,现在却被宣传成 贩毒人员,是否扩大化了?有诬蔑之嫌? 疑问二 公民刑满释放后,曾经的犯罪记录 未经允许 随意利用来作为宣传 是否侵犯了 隐私权 ? 还有其他 侵权吗? 法律诉讼途径的话 流程该怎么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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