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加入XX公司,成为一个员工制出租车成员,于9月发生了一个单方事故,本人司机头
更新时间:2017-05-28 23:51:33
问题描述:
2013年7月加入XX公司,成为一个员工制出租车成员,于9月发生了一个单方事故,本人司机头部受伤,只是在中心医院缝了4针,出租车4S维修费用2万4千元,实际维修费2万元,理赔1万八,耗时19天,两班的司机在家休息19天,车辆误工费高达11970元,而员工制工资每月1200元,而公司结算我需要承担9600元的费用,这其中是7600元的误工费,2000元的车辆损失费,多次协商无果,自动离职,所有物品都已移交三维公司,而到今日都未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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