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判决后原被告再上诉问题
更新时间:2017-05-05 14:36:09
问题描述:
我和对方已于2017年4月28日通过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于同年的4月28日原被告向本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为对方持有多年前的一段关于如果发生离婚情况下本当事人能够赔偿多少钱的谈话录音,我记得谈话中对方谈及如果想离婚的话需要我给她50万作为补偿,否则免谈,我对此要求表示不同意,她当时态度并不是太认真得问我如果发生的话最高赔偿她多少?我说好像有说过20万,我想问问在这种夫妻双方没有达到感情实质性破裂状态下对方采用诱导性的谈话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做好了录音准备,这段录音能否作为有力的证据提交法院?如何证明这段谈话中的假设赔偿事项并非出自我自愿,而是本人为了维护夫妻感情生活而做出的对方无理蛮横的妥协?谢谢各位律师能为我排解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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