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4月1日在一个旅游景点的分包单位应聘上班!2017年4月27景点收回本单位!但是答应了
更新时间:2017-05-01 03:23:28
问题描述:
本人2016年4月1日在一个旅游景点的分包单位应聘上班!2017年4月27景点收回本单位!但是答应了我们上班人员正常上班!有关公司待遇问题等劳动节完后协商!但4月29日公司找我们协商的时候就待遇问题公司已各种理由不要我跟另外一位同事上班了!就只留了一位原来的同事上班!协商待遇问题时我们3位同事意见一致!感觉公司有种卸磨杀驴的样子!请问公司这种行为侵权嘛?当初是公司要求我们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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