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于2017年2月21日和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先支付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的通过向银行
更新时间:2017-04-25 17:28:59
问题描述:
我是卖方,于2017年2月21日和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先支付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的通过向银行贷款支付。现在贷款审核已经通过,但因为银行没有了放款额度至今未收到余款。由于合同没有约定最终付款时间,如果给买方发催告函后,仍未收到余款,请问,买方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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