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份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现在马上快一年了,签的合同都公司拿去了,个人没有,中途让我签了一份内容
更新时间:2017-06-12 06:59:43
问题描述:
去年七月份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现在马上快一年了,签的合同都公司拿去了,个人没有,中途让我签了一份内容是由于我在老家已经交了社保,公司补偿钱款,但是根本就没有补偿,工资连上海最低标准都没达到,而且每次做考勤一个月分两个半月做,让我们签字,可能就是一份是工资一份算社保补偿吧!但是这些确实是我们上班上来的,补偿根本就没有。如果我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还有那些最低工资计算出来的差额补偿,能行吗?我想离职后工资到账去劳动仲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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