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中途退租
更新时间:2017-03-28 14:53:49
问题描述:
租客去年10月以1400一月租赁了我妈妈的房屋,签订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约定年租,季度付款,违约金1400.,交2000的押金。因当时她表示没钱,实际支付了4200的房租,押金在合同中写明过10几天再付。整件事由我处理。结果她住了几天要求退租,我口头同意交接以后退还,因对方非要按她的时间退租,我们就约定她和中介交接,我再去和中介交接,交接以后没问题再退她的钱(未约定我必须什么时候去和中介交接)。结果第二天她打电话喊我退钱(她就是把钥匙给中介就走了,中介当时查看卧室水晶灯不亮,客厅空调不制冷,另水电气她不同意付。在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期间设备电器损坏都由她负责修缮),还辱骂了我和我妈妈,于是我请他按合同办事,她表示要回去住,我也明确表示只要她把押金补上就可以回去住,但是她再无联系了。今天,法院忽然给我打电话说她起诉了我妈妈不退房租,我想问,我应诉会败诉吗?第一,我想说他违约,未到期退租;第二,说他未交接;第三,以违约金过低为由,要求法院提高违约金。这样可以吗?我还需要找什么证据?还可以主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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