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一幢别墅,买价380万元。房产证上有公婆,老公和我名字,各占四分之一产权,现要离婚,若走法律程序我能得到多少房产补偿款?
更新时间:2017-03-24 13:27:47
问题描述:
前年12月份结婚,嫁到下南田,去年五月下南田拆迁。同时在江景一品买下别墅一幢。七月份产下女儿,做房屋产权证时,我有四分之一产权,因原生家庭起点差距不同,对待事情看法,生活习性反差太大,导致离婚。也曾打算协议 ,但在财产分割中,出入太多,无法继续协议。要是走法律程序除去所有费用,到我手上能有多少房产分割补偿款?假如我委托你办,在几天之内可以上诉?女儿抚养权我要,拆迁后我一直住娘家,是我妈在养,我也咨询过别人,至于哪个抚养,和财产分割无关,我现在主要是想知道,除去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真正到我手中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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