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二手房买卖相关事宜,我一套住房于2016年5月卖给买方,当时他是跳单直接找到我个人交易。
更新时间:2017-03-20 22:22:17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咨询二手房买卖相关事宜,我一套住房于2016年5月卖给买方,当时他是跳单直接找到我个人交易。我所出示的一切资料都配合他连续去房管3次,他为了更加节省税费,签订买卖合同没有注明我必须出示和减税有关的证明依据。最后一次是由于他个人的资料证明短缺因素,而导致没有最后完税程序,大概过半月左右,他联系我去再跟他办理,而这个期间我回老家处理家事。前几天他微信我说要起诉我违约,请问这个买卖合同我是否可以合法撤销?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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