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劳动维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7-03-14 11:06:5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维权问题,我是2011年10月8日到邮政速递上班的,保险到2013年4月劳动派遣公司签定的协议后有的五险一金,13年前工资到手也就1800元,13年后除去保险到手工资也就刚刚2000元!因为工资太低2016年8月底的辞职,辞职后公司欠我其它奖励1600元,风险抵押金1000元,2016年公司将年终奖5000元,分到个人业绩里,完成销售任务2万元,公司会每个季度发放1250元,我在2016年3月就将2万元的销售任务完成,前两个季度的奖励发放,但后两个季度的2500元奖励因为在8月份辞职公司不给了,公司现在只给2600元。辞职时因为有一些客户的欠款合计为7200元,公司经理多次让我去交收回欠款,但我个人因为公司没有发放欠我的各种奖励与风险抵押金一直没有交。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和公司要后两个季度的2500元。我私自扣下的7200元在法律上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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