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汽车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贷款逾期不还款的车辆予以收回
更新时间:2017-03-13 16:12:16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受xx公司委托收车,我们把车辆收回之后交到xx公司,款也拿了,手续都有,结果我们被告“聚众哄抢”,公司法人被定“寻衅滋事”,我们几个参与者录得口供是,把当时开车的人C强行拉上车,没有打人行为,文件也给他看了,也跟他说明情况了,然后给他单子和现金给他打车,接着我们报警备案。当时开车的人C并不是车主,那辆车是20几万的宝马,车主A抵押给B,B又借给C开,现在C找了关系办这个案子,当时明说不还车就赔钱,公司不同意赔那么多,结果就立案侦查了,法人被拘留,参与人员拘留一个,死亡一个,取保候审2人。我想问“聚众哄抢”罪名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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