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年前在北京一家学校食堂上班,后因为家中有事辞职了,当时学校给上的保险,辞职后我把保险关系转
更新时间:2017-03-05 13:30:33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三年前在北京一家学校食堂上班,后因为家中有事辞职了,当时学校给上的保险,辞职后我把保险关系转到当地镇社保自己交,因为是农户口上的三险,今年我又想回学校,可学校食堂的人员关系现在都委托了一家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说我以前在这干过上过保险,他们公司享受不了国家5000元的补贴为由而拒绝,请问国家有这条归定吗,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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