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乙方(驾驶人):丙方(车主):甲、乙、丙三方在201
更新时间:2017-02-21 22:36:12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 乙方(驾驶人): 丙方(车主): 甲、乙、丙三方在2017年01月17日因乙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甲方致伤一事,在公平、合理、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一、因乙方驾车致甲方九根肋骨折断及肺部、膝盖部受伤,甲方经在桂林市181医院治疗,已痊愈出院。 二、根据兴安县交警部门的处理及责任划分,乙方( %)丙方( %)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医疗费( )、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损失共计 ( )元人民币。 三、乙方、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现已支付( )元人民币,余下( )元人民币。分期向甲方支付。( ) 四、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五、甲方鉴于乙方、丙方家属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给予赔偿,达成了本调解协议。故对乙方、丙方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会向有关司法部门追究乙方、丙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三方不得反悔、不得上诉。谁反悔,由谁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当事人各一份,交警大队一份。 甲方(受害人): 乙方(驾驶人): 丙方(车主): 2017年 月 日请问这个协议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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