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出资帮我在北京于2008年购房一套,全款购房,购房款全有父母出。房产证上为我和我父亲共同共有。
更新时间:2017-02-05 22:15:36
问题描述:
我父母出资帮我在北京于2008年购房一套,全款购房,购房款全有父母出。房产证上为我和我父亲共同共有。我于2009年娶妻结婚,2013年有了孩子。目前考虑卖掉这套房子,用所得房款再加上我和妻子的积蓄和贷款换学区房。由于我父母都不是北京户口,所以将来新房产证上只能有我和妻子的名字。 父母希望做公证,证明他们在新房的出资份额(旧房子的房款),保证他们的权益。请问公证该怎么做?在什么时候做?买了新房之后?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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