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2008年初到一私人开的纺织厂(工作是机修工)上班至2016年12月底(共9年
更新时间:2017-01-20 11:24:02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2008年初到一私人开的纺织厂(工作是机修工)上班至2016年12月底(共9年),工作是24小时制,没签过协议和劳动合同(曾经向老板提过),无特殊情况,无节假日,无任何保险和劳保,在我17年元月2日回家之前,本厂老板一直未向我说过年后不开了。待我2号下午到家后才电话通知我。请问:我应如何维权?可以向该老板要求经济补偿和赔偿吗?现在在回老家了,春节后去,还能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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