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广告和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7-01-19 07:48:21
问题描述:
我是贵州贵阳的,于2014年9与贵阳万科地产公司签定商品房的意向书,并于14年11月交清首付和办好按竭,并签订了购房合同。这个楼盘一层一共十户,分为75平、90平、80平、66平这几个户型!当时在购买房屋之前销售介绍80平通过厨房墙后面和对面的同样80平的住户是有一个共同使用面积一共20平两家平摊的这样一个建筑面积,所以选择80平这个户型的业主都是为了这10平米的赠送面积而购买的,本来在交房的时候就有问过这个公司地产部门和物业部门这个10平米的赠送问题是否属实,当时地产部门和物业部门都有承认这10平米赠送是属实的,(当时有录音)后来当我们共同户型的业主一起去找到相关部门要求兑现这10平米的面积的时候,地产方面却矢口否认!认为这块面积属于公摊面积需要征求其他户型业主的同意,但是在购房之前所有户型的业主都是知道这块二十属于80平米户型业主的赠送面积,为什么还要征求他们的同意!而且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这块建筑面积可能达不到一个标准的建筑承重,无法正常使用!我发现当时签订的合同里没有赠送面积一说,当时与他们交涉时,售楼处说这10平米是送的面积、式样待定,所以没写,当时也根本没想到他们会出尔反尔。而我们那套房子是当时整个小区户型中价格最高的,在参观样板间的时候他们的宣传广告上是有提到这块儿地的,并且大量录音和微信聊天截图都可以证明这10平米赠送的事实!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地产商无法兑现这赠送面积,也无法对赠送面积的安全问题给出有效方案的时候,这种情况我有没有权利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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