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医生。在厦门某医院放射科上班。2015年1月入职,一个月后医院安排我独立值班。去年6月份,
更新时间:2017-12-08 23:08:55
问题描述:
本人是一名医生。在厦门某医院放射科上班。2015年1月入职,一个月后医院安排我独立值班。去年6月份,我因为疏忽,出具了一份错误的诊断报告,但未给患者治疗造成影响(患者也知道那诊断错误,他第二天在另一家医院治疗)。现在患者来医院,要求赔偿2000元。因为当时我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所以因为想跟患者私了,立马答应了患者的要求,然后在我奖金了扣除了2000元。(我们科室5个医院,一个有医师资格证,其余的均无证,但都被安排独立值班,有资格证的不需参与值班。)
在这件事情中,我属于无证行医吗?要承担哪些责任?医院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望解答。现已经辞职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