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机会吗?
更新时间:2016-12-21 14:36:30
问题描述:
本人2015年5月31日离职,历年留存奖金单位于2015年底说是27万,但实际不止这些,我要求单位给出明细的要求迟迟不给答复,因本人手上没有奖励发放的明细文件,无法主张,故于2016年5月26日确认,单位也答应尽快支付。但都过去半年多了,对方一直答应说付,只是今天说明天,明天拖后天。因之前关系也还好,所以也一直不想仲裁。但最近打电话一直不接,所以前两天提交仲裁,但仲裁以超过一年为由,不予受理。根据【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现在仲裁不受理,上诉法院还有机会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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