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三年到期,且拆迁部门被法院裁定违法,是否要重签合同?
更新时间:2016-12-20 11:16:52
问题描述:
拆迁合同三年到期,且拆迁部门被法院裁定违法,是否要重签合同?具体位置是**厂,折迁部门是xx区''**厂拆迁指挥部'',因该部门不是城建派出单位,固此在中级法垸指定新乡县法院审理;判决书''新行2014字第十号''判''一,被告新乡市xx区政府于2013年11月5日作出的卫政告2013年5号''新乡市xx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违法。二,责令xx区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三年了没有一人过问此事,今年十月我到南桥办事处问,答复协调将九号楼为拆迁安置楼,但该楼开发商说从17年3月开工要两年才峻工。合同规定三年到期后租赁费加倍询问:
1,征收单位违法己解散,应和谁签定合法合同?
2,13年拆迁户在外租赁费是每平米八元,现在听说有规定今年是每平米23元,是否重新纳入合同?
专此,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