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租人变更的房屋租赁纠纷
更新时间:2016-12-02 08:55:02
问题描述:
因受租人变更的房屋租赁纠纷
1、A酒店将自建客房出售给B房客,B房客返租给A酒店经营使用;(A与B签订租赁合同,租期10年)
2、第五年A酒店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以股权转让形式将A酒店100%股权转让给C集团旗下的C酒店;同时A酒店与C酒店订立补充协议,约定C酒店继续履行A酒店与B房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
3、C酒店自受让A酒店后,变更了营业执照和法人及酒店醒目的标识,持续经营约10个月,期间拒不支付房租给B房客;
4、C酒店在持续经营10个月后,将酒店以整体租赁方式转给D经营,D也申办了新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但酒店对外的所有标识均为C酒店。
请问:目前A酒店已经名存实亡,拖欠的房租B应该向谁讨要?实际控制人C集团、C酒店应该负担连带责任吗?法律依据是? 谢谢大师帮忙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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