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的法人代表,主要从事小区安防监控
更新时间:2016-11-16 22:37:2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的法人代表,主要从事小区安防监控设备销售安装。于2014年6月接了一个小区监控工程,并于2014年10月完成投入使用。但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拖欠工程款合计:228000.00元未付。2015年开发商负责人提出让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贷款两笔。一笔大概55万元一笔大概60万元。抵押物品为开发商自己的商品房。并承诺贷款1年期限,周转后就取消贷款。同时贷款下来可以结清拖欠我的工程款。可是贷款下来后开发商并未结清我的工程款,而且到现在将近2年时间也没有取消贷款。最近我觉得事情不对劲,暗地了解了一下,发现以我的名誉贷款的2笔贷款均为同一套房屋,而这套房屋早已经卖给我别人。 对此,我想咨询律师,这种做法开发商是否属于违法,而我是否也属于违法?如果我属于违法,我该怎么做? 请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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