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因为以前做小姐的.失去了生肓能力.想收养个孩子.我给她介绍了一个孕妇.她们之间的交易我不清楚
更新时间:2016-11-13 12:58:01
问题描述:
有个朋友因为以前做小姐的.失去了生肓能力.想收养个孩子.我给她介绍了一个孕妇.她们之间的交易我不清楚.但是生产时.我在场.而且她们在医院互换身份证登记.欺骗医院开了出生证明.事后给了我一千元.孕妇是未婚.请问如果事情败露.我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心里纠结.是否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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