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腹中胎儿分娩过程中死亡
更新时间:2016-11-12 13:58:57
问题描述: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尊敬的院领导:
我叫马*,女,回族,身份证号,家住宁夏同心县。
2016年11月9日十一点二十分左右我因为临近预产期到同心县医院妇产科门诊做产检,当时负责给我做产检的大夫是闫秀娟,让我做B超,B超结果一切正常。下午两点我办理了住院手续后,我的肚子就开始疼,医生再次检查说宫口开了三指要求运动,等待生产。我的亲属咨询医生能否顺产,如果不能顺产我们就做好剖宫产的准备,医生说根据具体情况看,我具备顺产的条件,让继续等待,医生间隔一段时间就做检查,宫口开的很慢,下午四点时我没有力气,感觉快要虚脱说自己要剖宫产,医生不同意,大概到了晚上十点左右,医生再次检查宫口,历时八小时终于开了八指,医生说可以上产床了,于是我被送上产床等待分娩。上产床时我已经被阵痛折磨的满身湿汗,口干舌燥,晕吐恶心,几乎虚脱,但是没有医生管我,我从产床上下来跪求医生给我剖宫产,但是医生没有同意,之后疼痛使我惨叫不断,我的亲属在外面听到后,催促医生剖宫产,医生说宫口已经完全开了能顺产,再等等。又过了大概四十分钟,亲属要求进去看一下我,医生多次进行训斥。之后我仍然生不下来孩子,医生就进行了侧切,孩子还是没有生下来,之后孩子没有胎心了,医生问我是顾自己还是顾孩子,之后就在我肚子上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按压,强行将孩子挤下来。我的亲属进入产房看到我的手因为用力过度都磨出了血泡,嘴巴干瘪流血,下身侧切流了好多血但是孩子已经死亡了。在我生产的整个过程中,我和亲属多次要求剖宫产,医生不同意,最终导致我受尽了痛苦折磨,孩子死亡的严重后果,我认为这是极其严重的医疗事故,造成我十月怀胎的孩子一出生就离开人世,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们相信同心县人民医院的权威和医生的医术高高兴兴来生孩子,结果等到的是孩子死亡的噩耗。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可是负责给我接生医生对待我的方式粗暴简单,不根据我的身体的情况及时做剖宫产,导致我的孩子死亡结果发生。在我的孩子死亡之后没有人过问这件事情,而且医生都在逃避责任,我的亲属多次询问,均是互相推诿扯皮,没有人承担该医疗事故的责任。
我强烈要求院方对本次时间做医疗事故鉴定,彻查造成我孩子死亡的原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给我还没有出生就去了天堂的孩子一个安慰,能让逝者安息,生者安心,并让造成本次事故的医生承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我一个公道!
此致
马*
2016年11月11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