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两日,卖家提出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16-12-19 06:46:06
问题描述:
我于2016年5月购买卖家位于临港一处房产,并于当月付给卖家30%首付款,其余尾款通过银行贷款给付,买卖合同约定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过户,但是银行贷款9/2日审批通过,现卖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向法院提出由于我方未按合同约定8/31日前过户并解除合同。8/31我们与房东协商,表示贷款即将通过,9/2日可以完成过户,但是房东明确告知不会过户,更不会以合同约定的房价卖给我方(我们在中介的谈话都有录音)原合同签订购房价是100万,8/31日已经涨至160万。请问律师,对方现提出解除合同法院是否会支持?如果我们也愿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反诉对方违约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对方在8/31日明确告知不会过户并不会以100万的价格出售给我们,是否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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