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母亲到广西一附医院看脚病,医生诊断后说能治好,费用4,到5万元,在医生口头承诺下,我交了一万元予
更新时间:2016-10-23 09:37:19
问题描述:
我带母亲到广西一附医院看脚病,医生诊断后说能治好,费用4,到5万元,在医生口头承诺下,我交了一万元予约金,办理了入住院手续,隔日医生找我签手术协议,在签协议前我又找到接诊医生(也是我母亲主治医生,付主任,由他主刀)我在次问他能治好吗,他说他们技术成熟,但也难免出现变化,但概率很低,而且我母亲的病例在该院很普通,治愈率很高,我又问到5万元包括支架吗,他说5万元能够放一到二个支架,而且支架一万元一个,就这样,我签了在医院手术前,必须要签的单方面的手术协议,同时又朴交了4万元钱,然而在手术进到四分之三时(根据进出手术时间判断的)医生把我叫入手术室说要放支架,治愈需要8万左右,问我同意吗,我说同意,然后继续手术,然而术后很不好,数次找值班实习医生,要求该付主付医生能够到医院来给予处理(该医生在节日后的10月8月才来医院)但一直没有来,每天我数次找值班医生去问,该付主任什么时候到,他们总是推说一会能来或明天来,术后第六天另外一名医生通知我们家属说,我母亲的脚保不住了,5日上午由另外一名医生给做了截肢手术,该医生对我们的口头承诺没有一个兑现,母亲的脚沒有治好而且造成了截肢,医药费以高达12万多元,乞求律师给予帮助,我无论心里,经济上都难以承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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