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x公司员工,去年7月11日进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去年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保险但过期,没有缴纳
更新时间:2016-10-06 16:49:35
问题描述:
我是江苏x公司员工,去年7月11日进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去年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保险但过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公司一车间承包给一承包,,我在这承包人手下做,但承包人和公司的承包合同已经过期没有续签,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考勤,我只有一年来产品的进库单在我手里,能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具体该谁赔偿?赔偿哪些方面?承包人让我先用农村合作医疗卡,这样做在院方就隐瞒了工伤可以报销一部分,这样妥不妥?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