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31岁)于7月25日中午一点左右,在重庆*医药高等
更新时间:2016-09-21 14:04:25
问题描述:
我哥哥(31岁)于7月25日中午一点左右,在*高等专科学校(万州,常说的*医专)个人(自己成立的个体个体工商户)维修空调,当事人有哥哥老婆,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加安全带,(由于在办公室也无法系安全带)由于空调架腐蚀断落不慎从二楼摔落。
事出当时没有报警备案,也没有做任何取证。(由于当时过于着急)。
事出时*医专负责人建议不打120.因此联系了亲人开自家车送往了医院。医专学校方负责人一直说先自己垫付医药费。
检查后背脊骨断裂(因28号做手术时需要手术费),手术前医专学校也多次会议讨论,都未果,到了手术前27日晚,迫于无奈家人前往校方索求医药费时,校方也迟迟为作明确回应,只说全全自己垫付,时候按照程序走,最终我方当报了警,经三方商量,最后以校方名义做手术(手术费3.5万左右)。
哥哥在职的公司是负责安装,此次事故没有在安装范围内。工伤无法报销费用。是个人维修,包干价算工资,(成立了个体工商户的)
每次维修都给校方开了维修费正式发票的。至今一个月有余,现校方欲私了。医生说大概能评八级伤残,需要卧床休养半年,至少两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且以后不能使用过重劳动力,家中有一个5岁和一个1岁2儿子。
至今药费花了2万多,3.5万的手术费未付,是三峡医专名义承担的。后面还有一次二次手术。
想问问大家,
这种一般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双方各有多大的责任?
现在应该准备些什么资料?
能获取哪些赔偿?像误工费,护理费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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