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自己驾驶电动车在某居民楼下摔伤,状告房主。
更新时间:2016-06-19 21:40:4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案情简介如下,希望先行指点,谢谢!
1.原告为外省人,一天晚上,因自己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某居民楼下,此处道路属于村里支路,被摆放在楼下的防盗窗绊倒受伤,(防盗窗并不在主路上,而是在楼下挨着一处商铺),原告可能是去商铺内购买东西,店内视频监控显示原告自己摔倒;
2.因摔倒伤情较为严重,入院治疗费大约3万,原告提出赔偿金共计5万多,因为涉及误工费,还有其老公的陪同看护费,以及交通费等;
3.该区域原则上禁止电动摩托车行驶,原告电动车也无相关证照等。
4.原告目前提交材料除监控视频外,还有现场帮助运送其去医院的好心人,证明材料均说明原告是自己摔伤,确实被防盗窗绊倒;
对于此类案件,最后会做出何种判决? 因原告涉嫌讹诈,因此对被告造成的精神、处理案件的误工费等等如何解决? 望回复为盼(某法律专业学生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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