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够获胜吗
更新时间:2016-06-17 10:00:24
问题描述:
①今年5月11日,我在上海因违反道路交通法(电瓶车走机动车道)与警察纠缠后,被判以行政拘留(罪名是阻碍执行职务案件)。
②我们单位有个“员工手册”,规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解除劳动合同。
③6月3日,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要我:一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发文);二是自己写一个离职申请,单位不再发文。我在单位从事技术工作,有些资料(单位的、自己的)没有整理结束,且我的劳动合同截止到7月31日,故请求给予适当补偿(少量,我来单位上班已经6年,只要求补偿2个月工资)。单位领导允许我再上班2个月,7月初写离职申请后离开工作岗位,且给予2个月补偿(特别说明:中间过程,没有留下任何字据,如签名等)。
④时至今日(6月17日),我感觉不对,是单位违法,没有给予我劳动者应有的离厂补偿。
尊敬的律师,①请问现在我能按照劳动法获得正当的劳动补偿吗?②能给我法律援助吗?(我的思路:7月15日,如单位不给我发工资(注:我们单位7月15日发工资),我先去厂工会诉说、无果再去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再无果的话聘请律师)。
期待尊敬的律师能给予我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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