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房欺诈咨询
更新时间:2016-06-14 12:28:16
问题描述:
甲方: 姜**,男,汉族,
乙方:薛**, 男,汉族,
2011年3月9日,《房星买卖合同》
该合同第一 一条约定:甲方 (姜**)将其位于徐家沟小
桥向后200米的十二间平房(两层)卖给乙方(薛**)
房价为46万元人民币,第四条约定付款方式为分三次付清
,首付现金2万元整,第二次付款在14
万元整, 余款30万元, 由甲方负责贷款,
直接由甲方拿回抵房款,利息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约定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又违约方承担。
甲方于2011年4月至10月份,
又在该房屋地基上修建平房
2间,挖掘土窑洞一
一孔, 安装了
一层防盗门、
二层木门窗套丶
层平房木门、
一层窗套丶
2层防盗窗、
,层窗套丶 一至一
楼楼梯踏步,一至二楼楼梯扶手,
盘了炕和灶头,
拆除了四
安装电表,布线,
根柱子和顶层楼板,
土窑洞接口等, 共计
投资15万元。
我们当初在签订合同之前, 甲方一再向我表示,他所卖给我的
上下两层l2间全部都有房屋产权证,当我要求查看房屋产权证
时, 他竟欺骗我说房屋产权证他借给了一 一个朋友做贷款抵押,他那
不仅郑重承诺,并一再保证,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他绝对
保证在两个月之内不仅将借出的房屋产权证要回, 并且要过户登记
在我的名下,我们双方约定, 等原告将十二间房屋全过户登记在我
名下后, 由原告以此房产证做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抵顶房
款,利息由我承担,甲方从始至
今一直都没有让我看过他十二间房屋的房产证, 在要14万元
购房款时一并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也要了去, 说要办房屋过户登记
手续, 但至今也没有办任何的房产过房登记手续, 事实是,甲方的
十二间房屋根本都没有房产证, 只是一层的六间房屋只有规划建设
许可证,再别无其它任何证照, 其余二层的是六间房屋实属非法建
筑。也就是原告从一开始就
欺骗了我,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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