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伤咨询
更新时间:2016-06-02 15:18:12
问题描述:
律师老师您好:
首先感谢这个平台,能让我在这里得到您的帮助。感谢万分!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在一个美甲店工作,5月25日晚19点左右,按照惯例,要把印有店内广告宣传的广告灯箱搬到店门口展示,结果不慎被灯箱的底座砸中左脚,当场左脚中指的指甲就被砸脱落了(被砸的经过无人看见,被砸了之后店内的其他几个同事是知道并且看到伤情的),然后是由我的父母赶到我工作的地方将我接到医院治疗并由我们自己付清了医疗费的,当时医生的诊断是,指甲多半是长不出来了(整个指甲全掉了)。第二天,我给老板打电话请假,并告知了这个事情的经过之后,老板的态度很冷漠,并且第一时间安排外人将广告灯箱扯走藏起来了(这做法是不是属于销毁证据?)事后第4天老板才联系我,协商处理这个事情,然后给了我600元钱(这600元并没有说清楚是私了的费用或是其它另外的费用)。我们店里面上班的所有人,都没有跟老板签合同,更没有买职工保险之类的,我们上班是不带底薪,只靠业绩提成的方式获得报酬,领取工资的方式是老板月底给我们结算,直接当面发现金(老板有一个小本子是用来记录我们的业绩的,然后方便给我们算工资,现在那个小本子也销毁了)。对于这个事情,我老公觉得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对此,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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