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爷爷家2014年房子动迁(爷爷已经身故)法院判其获得65
更新时间:2016-07-26 06:27:36
问题描述:
丈夫爷爷家2014年房子动迁(爷爷已经身故)法院判其获得65W元动迁款,同年丈夫以一些小事为由提出离婚,并在期间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将动迁款转入其父亲账户,并以其父亲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买房的过程我一无所知。事后由于我考虑到孩子等原因未与其办理离婚。至今他们家对这套房子从未做过任何解释,产生的收益也归他们所有(2年多来房子已升值将近一半)请问像这种情况丈夫家属不属于私自隐瞒转移财产?我可以维权吗?如果将来离婚这套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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