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进入公司,6,7两月试用期未交社保,同年8月开始交社保,2016年3月辞职,书面辞职5
更新时间:2016-04-20 22:12:58
问题描述:
2009年6月进入公司,6,7两月试用期未交社保,同年8月开始交社保,2016年3月辞职,书面辞职5天后公司批了,我也离开公司,现在公司扣我3月份工资。请问,我除了3月份工资外,还能得到哪些补偿(7年换了3家职业介绍所,但是只为同一家公司服务,我们公司是计件制,周六加班费只给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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