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2010年5月份进入该公司(总部在深圳,是一家上市公司),到2011年公司一直没给予签劳动
更新时间:2016-04-08 15:46:35
问题描述:
1:本人于2010年5月份进入该公司(总部在深圳,是一家上市公司),到2011年公司一直没给予签劳动合同:,但一直给交五险一金。
2: 2011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共签了三次。一直给交五险一金
3: 2014年3月1号起至今公司一直没再与我签劳动合同,工作没有变,一直给交五险一金。
5: 2016年3月28号,公司老板开会口头说公司要于6月份搬至湖州市了,而我们现在的工作地点是余杭区良渚镇,之前的劳动合同也是此地址。由于工作地点的改变,我无法随从,面临失业,在公司这6年一直没违反任何公司规定,一直工作认真,曾得到优秀员工的好评,公司领导也一直肯定我的工作成绩。
6:本人是固定工作,工资每月固定税前4200元,手机费每月30元,高温费四个月145*4=580。年底双薪加奖金是14500
7:这种情况下:本人不去湖州工作了,能得到多少个月补偿金和多少个月赔偿金。一个月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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