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半年多
更新时间:2016-04-05 10:31:1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原在南京一公司工作,去年7月经朋友介绍,与辽宁一公司老总和南京一研究所处长见面后,准备在南京雨花区成立一个新公司,由辽宁公司老总(南京新公司法人)和南京处长分别用各自注册的其他公司(各500万元)作为出资,并由我负责软件开发,许诺给予我每月工资15000元(含税),同时承诺给我技术入股10%,但没有书面协议。2015年9月新公司正式成立,我本人股份占比是10%,认缴制,但我没有投入资金。
新公司成立后,法人一直不投入资金,启动资金是我用自己的资金投入。经法人同意,我招来员工,但法人始终不发工资且不交五险一金,直到11月24日才汇来12000元,交五险一金。由于拖欠工资,员工陆续离开并到雨花区劳动局申请仲裁。在劳动局的干预下,法人才分几次汇钱只把招来的员工工资发了,但我们另三个股东的工资都不付,说没有钱但又说会给的,却不肯写欠条。
在这样情况下,我该怎么办?1、是到劳动局告还是上法院告,时效如何计算?2、我作为股东之一(但没投钱),上告的话对我有何影响?公司如破产清算,对股东有何影响?3、我能否要回被拖欠的全部工资和公司成立后我投入的启动资金?
望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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