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维权
更新时间:2016-03-27 11:56:41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有40多个员工与(**通信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盐城三实通信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当时签的合同只让我们签字,日期不能填,合同上还写着工作地点:全国。并服从公司调动。 这2家公司实际是名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的三产公司。我们这么多员工已经在当地工作的有近10年了,近日公司领导开会,跟我们讲,现在该地区业务结束,准备撤离该地区,给我们员工两条路选,一条:跟公司走,去外地,并且工资不会变化。第二条,让我们去接受该业务的下家公司。我们不选就以不服从调动为由,让我们自己辞职。请问 我们有权利去讨工龄补偿金吗?而且应该怎么做。烦请帮忙、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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