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商品交易中心既不向客户提交风险告知书也不对用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评估,金额巨大,可否起诉要求其赔偿?
更新时间:2016-03-21 10:08:33
问题描述:
青岛**商品交易中心既不向客户提交风险告知书也不对用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评估,更不签定交易合同,只需客户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他们就远程控制客户电脑代为开户运作。配给的一对一所谓的帮助客户赚自已公司钱的指导老师都是以重仓操作、反方向误导为杀手,然后爆仓逼迫客户加金或抛单等手段造成客户重大亏损。导致亏损20万元,金额巨大,可否起诉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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