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
更新时间:2016-03-03 15:13:05
问题描述: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我是11年买的商铺我想退房 合同写交房后720天办产权 现在还有10个月满一年 但是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 这个已经超过一年了 我可以以这个理由要求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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