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岗位是关于业务销售,2003年工作至今,09年和公司已签定无固定合同,但就2016年公司
更新时间:2016-02-26 11:07:13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工作岗位是关于业务销售,2003年工作至今,09年和公司已签定无固定合同,但就2016年公司提出以没能达成公司要求的销售任务为由提出N+1赔偿方案解除劳动合同,1、我可以不接受N+1赔偿方案吗?并且我已签定无固定合同,2、可以提岀双倍的经济赔偿吗?还有总公司在上海,签定的劳动合同也是在上海的,而工作地则在广州,之前广州也有办理广州分公司营业执照的,但会从2016年4月将撤消广州分公司,3、如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在广州申请吗?4、我的公司劳动合同里有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调动,现我的工作地是在广州,如调动岀广州,我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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