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6月16曰在重庆**物资有限公司订购一批货物.当时就交了订金;30万元.半个月堤货.一直到2014年7月19曰都没有货发给我.人也见不着.7月20曰人总算找到了.他夫妻二人同意退款.于是
更新时间:2016-02-22 17:33:35
问题描述:
本人2014年6月16曰在重庆**物资有限公司订购一批货物.当时就交了订金;30万元.半个月堤货.一直到2014年7月19曰都没有货发给我.人也见不着.7月20曰人总算找到了.他夫妻二人同意退款.于是就写下退款承诺书.夫妻二人签字盖印.盖上公司章.至2014年10月止.这期间退还了20万.10月份后电话打不通了.人也找不着.还有10万元沒有退还.想询求法律帮助.我应繳的律师费在我应收回的10万元中扣出.本人承诺.在收回的10万元中拿出2万元.作为支付律师费.
注;公司法人是妻子.收款人是丈夫.订单盖有公司印章和丈夫签字.退款承诺书有夫妻二人签字盖手印.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