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医疗纠纷吗
更新时间:2016-02-11 12:36:04
问题描述:
我于2014年2月18日在阜阳实习时不慎踏空摔伤(约15米高),送到阜阳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右肱骨粉碎性骨折,随在阜阳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多次反映右膝不适,均未被重视,医生告诉摔的太重,养养就好了,没有对右膝有任何检查行为。在阜阳医院做完手术三个月后,在其医院中的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2015年六月到阜阳人民医院取钢板,随后回家休养。期间多次复查,均提及膝盖不适,未果。取钢板一个月后到徐州二院检查,被告知右膝韧带断裂,需手术方可康复。后到合肥省立医院再次检查,诊断为右膝关节有积液,后交叉韧带断裂,前交叉韧带有损伤,半月板轻微磨损,需做手术,随后在合肥省立医院做了后交叉韧带重建手术。阜阳人民医院没有给我诊断出右膝关节的病疾,耽误了我及时治疗。
请问:阜阳人民医院有过失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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