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妈在一个单位,当时公司分给我妈两套房子,在房改的时候由于当时我妈只允许买105米而两套房子是1
更新时间:2016-01-14 16:11:13
问题描述:
我和我妈在一个单位,当时公司分给我妈两套房子,在房改的时候由于当时我妈只允许买105米而两套房子是150多米,所以就用我的名购买了一套,后来在取消福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时,因为公司没有给我分过房子,就把我的名字报上去了,但房管中心的批复是我已经有房子了不同意,后经单位给我们上级单位沈阳市经贸委打报告,经贸委形成批文给房产中心。房产中心最后认定我是无房户,给了我一定得货币,请问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