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下岗职工以前拖欠或者没有发放的加班费什么的可以在买断时要求补发吗?
更新时间:2016-01-10 19:39:05
问题描述:
青岛钢厂加班费从1年前开始发放,1线职工特殊工种限制每次3倍工资486元 在这之前我04年进厂06年正式签的劳动合同 每次3倍加班费不超过50元这厂子离开青岛去胶南 本地人不想跑那么远去工作 单位又不重新分配别的工作坏境 只能选择买断工龄 现在跟单位协商的就是特殊工种(高温)的提前退休问题不知道解决了没就强制要求签署霸王条款同意买断并不出现争议的申请书 , 我想问问 在买断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是不是可以要求从签署劳动合同到开始限制加班费那年之间的每年节假日加班补偿呢,即便是实习期间也有改有加班补偿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