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职高学生98年的,在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在校运动会期间我同寝室一名同学被叫去与别人打
更新时间:2016-01-05 17:31:4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职高学生98年的,在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在校运动会期间我同寝室一名同学被叫去与别人打架 就先去了,然后接着打我们电话叫我一起,先去操场有老师就没动手,之后到寝室找到对方等人 ,就开始争吵,就看见同寝室的同学的朋友与那个人打起来了,先开始我们没有动手,而对面的人开始动起来手,我们在打了起来,之后我有个同把对方人的头打破了流血了,我们将其走了,之后学校已报警方式处理了,之后我们参与的同学12人各赔偿2000元人民币,之后将其用于伤者医疗 一人额头打破已无大碍,还有一人手指小拇指骨折在俩个星期后也没事来上学,之后我们被叫去公安部门留下了黑手印 刑事案底,之后我们应该被拘留 三天,但是我们 校长把我们保了出来 被 取保候审。以后一直于今天2016年1月5日 对方小拇指受伤的家长还要与其要我们赔偿,过去俩个月了,现在说
已有伤级证明要赔偿俩万元人民币。
我已简单概述案件,希望尽快得到专业性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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